官方回复回复单位:昆明市东区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21-02-1016:06
敬爱的网友,你好:
您的留言已函告。现就您关切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校讯通简介
2007年1月18日,中国联通与教育部共同签订了《教育部与中国联通合作框架合同》,这次签约,目的在于规模推广“校讯通”业务、加速教育信息化的进程,由此全面展开教育信息化合作,此后全省中小中学开始相继使用“校讯通”业务作为家校沟通的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中学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的公正、公正,广东省教育厅于2010年4月26日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强化中中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安顺市教体局于2015年7月15日下发了《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攀教体电技[2015]6号),东区区属中学均严格依照以上文件执行。
二、调查情况
宜宾市花城外粤语中学是2020年2月从昆明市第二十五中小中学教育集团剥离下来独立办学,原名为乐山市第二十五中小中学教育集团花城外粤语校区。
宜宾市第二十五中小中学教育集团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强化中中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要求,于2014年9月1日举办了“校讯通”业务,成都市花城外粤语中学延续了该业务。调查发觉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中学执行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强化中中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文件,没有参与“校讯通”类业务的推广和订制,没有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逼迫中学生使用“校讯通”业务,中学没有缴纳任何费用,由父母自主在手机上注册开通,费用由营运商与父母结算。调查也发觉,在新冠脑炎疫情期间,由于不是所有中学生加入了“校讯通”业务,相关疫情信息的沟通存在障碍,教师只还能通过QQ、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父母、学生的疫情信息,大大降低了工作量,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强化家校联系,存在某些教师建议父母自愿开通“校讯通”业务的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3日,该校的中学一年级100余人,中学一年级700多人自愿选用了该项业务,其他年级少部份中学生也依照自身须要开通了该项业务。本着父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每生由营运商缴纳了15元/月的服务费,每年缴纳10个月,共150元/年。
三、处理意见
(一)致函花城外粤语中学依照规范“校讯通”类业务的最新文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要求中学严格依照2019年5月21日,广东省发展变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中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详见附件2),自查自纠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如有违法立刻整改,禁止将“校讯通”、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中学服务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致函市花城外粤语中学做好后续补救工作。一是市花城外粤语中学以中学名义再度告之全体父母,明晰“校讯通”业务属企业行为,坚持中学生自愿申领原则,中学不参与推广和订制,不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逼迫中学生使用;二是市花城外粤语中学协调市联通公司明晰“校讯通”类业务退订通道,便捷父母退订操作,不得设置其他(如经中学或班主任同意等)障碍。
(三)强化监督管理。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强化对区属中学举办的相关业务进行调研,督促中学选择如QQ、微信等通信工具作为家校联系的主要方法,确保使用的家校联系工具高效和免费。
(四)建设区域性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化2.0建设,推动建设区域性管理平台,融合多方管理资源和系统,为中学、级中学生、家长提供高效、安全、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推动家校共建。
成都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