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具有天津市学籍的应届初三结业生。
三、招生程序
1
报考
中学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中学报考,校内专业可兼报(不超过2个)。
1.《青岛市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指南》原件。
2.《初中结业生综合素养评价表》原件。
3.户籍簿原件及打印件一份。
4.近日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中学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打印件一份。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出席我校自主招生报考:(1)《青岛市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指南》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有高于C等者;(2)学业水平测试地理、生物有高于D等者;(3)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不及格者。
2
测评形式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基础素养测评成绩+综合职业素质笔试成绩+文化基础课成绩。
2.基础素养测评
中学自主招生考评专家组根据推荐中学提供的《青岛市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指南》及中学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中学生中学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与评分,此项占综合成绩的10%。评分标准:小学早已结束的学业水平测试地理、生物成绩,A为5分,B为4分,C为3分,D为2分。
3.综合职业素质笔试
4.文化基础课考评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文化知识测试以物理、语文、英语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面试测试内容与分值
5.加分项
在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商会举行的钢琴、舞蹈、声乐、表演大赛得奖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取最高项青岛外事服务学校,不累加;在小型活动中兼任主持、礼仪者(凭证书),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取最高项,不累加;以上两项加分项限选一项。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不高于60分的考生青岛外事服务学校,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投档中学生名单。
(二)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投档以中学测评成绩为准,投档的考生仍然要出席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中学结业的根据。
(三)出席自主招生并被投档的市内三区中学结业生可以兼报普通中学,容许被普通中学投档的考生到普通中学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中学自主招生投档的,不能再报名其他职业中学。
五、公示
中学将通过上海外事服务职业中学网站()公布投档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投档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递交书面意见。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给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七、保障机制
1
组织保障
中学创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招生实习处以及相关处室校长为成员,下设组织协调组、考核专家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制度保障
构建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彰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晰,工作程序规范,施行办法公开,投档结果公示。
3
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中学及时受理中学生、家长及中学分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署诚信合同书。
4
咨询服务
中学地址:上海市市南区太平路77号
咨询电话:—82659
82670
咨询时间:8:00—16:00(礼拜一至礼拜五)
中学网址:
★本方案由上海外事服务职业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外事服务职业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