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考政策2023-07-06 13:31:11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职高校,省属中学阶段校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变革施行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高职高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及专业

(一)2022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比赛得奖免试投档等4种招生类型,举办高校共67所(含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举办高职自主招生的2所省外高职高校),试点名单(含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高校应按照招生类型以及考评形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须要,拟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依照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订和施行人才培养方案。

(三)投档时,实际报名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高校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诱因,申请降低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其中,降低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应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

(四)为规范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投档,招生高校要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实际报名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高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天中考招生投档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名考生须符合广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州省2022年普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普通中考报考条件规定,并出席了广州省2022年普通中考报考。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普通中学考生

出席了2022年1月广州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英语、数学、英语3门课目考试,且3门课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高于100分。

2.中职考生

应、往届中职(含职校、职中、技校,下同)结业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应符合报名高校专业要求。

职业资格证书通常包括以下证书:(1)广州省教育考试院颁授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市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举办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有关招生高校按照专业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要求,并在中学招生网站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职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职工,须在投档前与合作企业签署合法的劳动协议。考生如有弄虚造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考阶段发觉的,取消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觉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觉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则学籍。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补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分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分认定,并在报考时上传身分核验表。

各招生高校各招生类型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各招生高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三、考核形式

高职高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评形式。招生高校按照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推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中学考生

推行“文化素养+职业技能”的考评形式,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养”采用学考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评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高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联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形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形式。普通中学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推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评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列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评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评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评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评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评内容涵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相处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高校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评分别命题、分别考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养+职业技能”考核形式,主要注重于职业技能考评,由招生高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施行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考评,择优投档。“文化素养”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英文化素养考评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评内容分值为60分。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名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养考评,由招生高校自主命题、组织施行职业技能考评,择优投档。招生高校要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按照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性,适当降低考题分辨度。职业技能考评满分值为100分。

(五)职业技能竞赛得奖免试投档考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承办的职业技能比赛得奖的中学生,经有关招生高校查证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投档。有关招生高校免试投档职业技能比赛得奖考生的具体条件、中职专业对口要求、获奖等级要求等,由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早公布。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免试投档考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六)职业技能考评免考条件

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应往届结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考取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评。具体免予职业技能考评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招生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早公布。免予职业技能考评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评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估算。

四、考生报考及志愿补报

(一)5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中考报考号及密码登入“广东省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网上报考系统”(下称网上报考系统,网址:)报考,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中学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中学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比赛得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评方法中选择一种补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考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评方法前,需认真查阅拟报名高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评形式,难以确认的需向拟报名高校咨询并明晰。经招生高校确认报名资格后,考生不得修改考评形式。考生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3。

(二)院校在校生、2022年被根据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投档、普通高等中学招收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统一考试招生投档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投档的考生不得出席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投档。报名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投档的考生不得出席其他类型高职(本科)层次的招生投档。

(三)考取“学考+网测”考核形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考系统广东自主招生,完成网上交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根据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按照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高校专业补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形式设2个高校志愿。考生按照报名高校的规定可补报1至2个专业志愿。

(四)除“学考+网测”考核形式外,其他考评形式设1所高校志愿。考生直接登陆网上报考系统根据操作指引进行报考及补报志愿。考生按照报名高校规定可补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考取湖南乳品药品职业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大学残疾生专项招生专业的考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报名。

五、招生投档

(一)广州省高职自主招生投档推行网上投档,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高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高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高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二)“学考+网测”考核形式推行次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高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高校。其他考评形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高校。

(三)招生高校各招生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高校按照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高校要按照中学人才培养要求,重视考生基本素养广东自主招生,不得为完成计划增加投档标准。原则上,拟投档中学考生的文化素养考评成绩(学考成绩)不得高于100分;拟投档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评成绩不得高于考评满分值的40%;拟投档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评成绩不得高于考评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中学生“网测”成绩不得高于“网测”满分值的60%;拟投档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评成绩不得高于考评满分值的40%。

(四)考取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并被投档的考生可出席秋季中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投档,但不能出席秋季中考本科层次高校的招生投档。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投档考生出席秋季中考被大专高校投档后,取消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投档资格。各招生高校不得接受被大专高校投档的考生报到注册。

(五)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并联合合作企业对试点投档的中学生身分进行严格初审;如试点高校初审不严,致使中学生通过弄虚造假、徇私舞弊形式获取报名资格或投档资格,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有关招生高校应按照不同生源特性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订和施行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一年制在有关招生高校学习。

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中学生,不得退学。中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关招生高校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订专门的规章制度,依照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举办转专业工作,禁止违背程序、弄虚造假、徇私舞弊、以权术私等行为。(2)考入有关招生高校的中职应往届结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容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招生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单独制订文件规定并提早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有关招生高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施行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掌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职工和中学中学生双重身分、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点,强化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着力提升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按照生源特征,拟定和施行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招生简章中明晰具体培养模式。

2.有关招生高校不得将教学地点设在试点高校、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以外的地点,禁止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其他方式学历教育或培训捆绑,禁止与培训机构合作举办教学。试点高校、依托载体、合作企业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名单(见附件1)为准。

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中学生不得退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中学生因应征参军、生病等特殊缘由经中学同意退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高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举办试点的,经中学、试点企业和中学生协商一致,可按中学有关规定,转到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有关招生高校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举办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举办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举办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教学地点应安排在粤教职函〔2022〕3号明晰的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在其他教学地点,禁止与培训机构合作举办招生和教学。

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中学生不得退学,不得转到非试点班,非试点班中学生不能转到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某些中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院校可同意中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到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到非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施行

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高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份,各省、县(市、区)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高校、普通高中、中职中学要高度注重、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新政、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高中、中职中学,做好中考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中考报考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高中、中职中学及时将高职高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中学生,协助招生高校做好考生报考宣传发动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补报志愿。招生高校要组建招生委员会或由市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拟定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根据高职自主招生简章中拟定的自主招生投档办法举办工作。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考生资格初审、学校自主命题部份的考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投档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施行。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举办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的高校对接,主动了解报考、考试有关信息,协助教育部门和中学做好新政解释宣传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和指导。

(二)悉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变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招生高校要根据“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施行原则,着力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悉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高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评形式的要求,明晰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施行好组考工作。要强化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注重自命题试卷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大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举办自命题试卷命制的工作要求,推行封闭命题管理,防止试卷泄露,确保考试安全施行。要着力强化对命题班主任、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录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班主任人员不得出席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强化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考评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新政,规范招生投档管理,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

1.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新政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院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正公平。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则宣传的叙述应该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则形式举办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投档等方法争抢生源,不得组织与招生投档挂钩的培训,不得与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试点。禁止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禁止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法宣传组织中学生提早入学,禁止以“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招收中学生,禁止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禁止在试点名单以外、超范围招生。禁止中学和班主任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补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法缴纳费用或诱导中学生补报指定高校志愿,攫取利益。

2.招生高校要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化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着力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举措,使得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非常是考评程序和投档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招生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中学职能部门在招生投档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新政规定,以及中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投档规则情况,中学拟投档、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新政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循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施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施行招生“阳光工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快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院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新政、招生投档办法、考生报名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养及职业技能考评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和重大违法风波处理结果给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借助各种媒体,加强高职高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事宜

(一)省教育厅将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违法考试招生或不诚信招生、引发负面舆情、违反有关文件要求等情形的招生高校,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和省质量工程推荐限额、取消招生培养变革试点资格和省质量工程以及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处理举措。

(二)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投档的中学生应按规定收取杂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申请支助。具体捐助新政可登入全省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查询。不符合国家支助条件的中学生,自行支付杂费等费用。

(三)高职高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推进普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重要组成部份,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中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回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回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回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回函》(粤价函〔2005〕603号)。

招生高校在组织施行试点工作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中学及中职中学。

附件:1.广州省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

2.广州省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中学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3.广州省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流程图

4.广州省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5.广州省2022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广州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分核验表

广州省教育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5月9日

附件1:山东省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

附件2-5

附件6:山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分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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