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户信息
“调京前户籍所在地”:根据户籍簿首页住址填写调京前户籍信息。
“调京前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根据户籍簿首页填写。请与调京前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确认登记机关名称及所在公安派出所北京积分落户,以免有误。
资料图(图片来源:)
樊甲山摄千龙网发
“调京落户公安派出所”及“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指的是在京落户地址所在公安派出所及大队,请了解后填写。
“调京落户地址”:如迁往在京旁系亲属户内,需对照该旁系亲属户籍簿户籍所在地填写调京落户地址。如新立户,需对照本人或旁系亲属的房子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地址填写调京落户地址。如迁往单位集体户,需与单位确认接收集体户籍后,对照集体户籍卡首页户籍所在地填写调京落户地址。新立户和迁出集体户的需提早与所在大队沟通,确认大队名称及所属公安派出所。
(3)档案信息
无档案人员,需勾选“无档案诚信申明”。
有档案人员,需填写以下信息:
“调京前档案储存机构名称”:调京前档案储存单位(机构)应为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人档案早已储存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可直接填写该京内单位(机构)名称。
“去函人力公积金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指的是调京前档案储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公积金部门。申请人档案早已储存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可直接填写该档案储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公积金部门。
“现工作单位”:系统手动带入。
“积分落户业务代办区”:系统手动带入。
“调京后档案储存机构名称”:请确认档案进京后存档单位(机构)的全称,以免有误。
(4)无民事犯罪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形式”均采取“政府诫勉”,请与现户口地大队核实后填写“名称、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地址及邮政编码”,并勾选无民事犯罪记录承诺。
(5)随迁孙辈信息:孙辈现户籍所在地与主调人一致的,请选择“是”,系统将手动带入户口信息。孙辈现户籍所在地与主调人不一致的,请选择“否”,据实填写即可。同时填写随迁孙辈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存续时间,并上传婚姻关系相关账簿材料(申报阶段已初审通过的无需上传)。
二、查看调京进度
调京信息录入并递交完成后,查看“调京进度”、提交初审材料、打印落户信函等后续事宜。
1、调京进度显示为:“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正在受理您的落户信息,请耐心等待”时,表示工作人员正在受理落户信息。因为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材料比较集中,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申领。
2、调京进度显示为:“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已受理,请到窗口递交相关材料”时,请依照“打印落户相关信函”中显示打算相关材料:
(1)自行复印的《积分落户材料清单》、《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2)涉及拟随迁未成年孙辈的,应递交随迁未成年孙辈户籍簿(含首页和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地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新政账簿以及与随迁孙辈有关的申请人婚姻账簿原件及打印件。拟随迁未成年孙辈系2016年1月1日(不含)曾经生育第一孩,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生育二孩以内的,可免予递交符合计划生育新政账簿;
(3)涉及以配偶名下住所获得积分的,需提供此前上传的婚姻关系账簿原件及打印件;
(4)涉及以报检学位积分的,需提供此前上传的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5)涉及身分证信息变化相关初审的,需递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积分落户材料清单》、《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均需存留打印件(需本人签名)。因随迁孙辈退学需加急代办的,现场递交材料时需递交加急申请北京积分落户,说明加急事由并本人签字。
就像时不涉及上述材料的申请人,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受理完落户信息后,无需到现场递交材料,耐心等待“调京进度”显示为“市人力公积金局核准完成,请自行复印相关落户信函,代办落户手续”时,或接收到邮件通知后,在“打印落户相关信函”中自行复印落户信函,代办落户手续。
(6)申请人不能本人抵达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的,应签订《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分证原件与打印件及上述涉及的相关材料抵达代办。
3、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初审上述材料无误的,报市人力公积金局核准。调京进度会显示为:“市人力公积金局落户信息受理中,请耐心等待”。经市人力公积金局核准需退回补充建立的,请重新复印表格递交。
4、调京进度显示为:“市人力公积金局核准完成,请自行复印相关落户信函,代办落户手续”时,或接收到邮件通知后,申请人可以自行复印调京信函(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户籍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办理户籍迁移
申请人取得调京信函后,步入户籍迁移流程:
1、持户籍簿、身份证及落户地址相关护照材料到上海市拟落户地区公安派出所代办《准予迁往证明》。
2、查询本人落户信息是否已传送至该区公安派出所,可点击查询。
3、其他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公安派出所人口管理部门。
四、档案调动(无档案人员不涉及)
1、申请人可选择在京落户后,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有效期内按本市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档案转接。档案已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的,不须要退回祖籍。代办在京落户后,可由京内档案管理单位(机构)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划入档案管理。
2、为确保申请人户籍进京后工作关系和档案关系同步正常衔接,防止日后因户档分离给在京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建议申请人在落户后抓紧代办档案调京手续。落户后未按要求及时代办档案调京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另外代办调京手续。
3、办理流程:
(1)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到调出单位或存档机构申领档案催办手续。
(2)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本人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附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档案催办材料(含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档案催办通知单,抬头应一致)等到京内档案管理单位(机构)申领存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