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和规范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中学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8年继续举办大专自主招生工作。四川学院选拔投档工作严格依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投档。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养优异、符合2018年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中学结业生(北京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课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课目要求),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学阶段获得全省学生五项学科大赛(全省小学语文比赛、全国青少年数学大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大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学比赛)市级赛区银奖及以上之一;
2.中学阶段获得科技类大赛(全省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省一、二等奖之一。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大专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点击查看大图):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步入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
(),完成网上报考,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勿必详尽阅读考生报考须知,根据要求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复印申请表并签字签章后扫描上传。网上报考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2.志愿补报要求:每个考生最多补报符合报考要求的5个招生大类,补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北京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课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课目要求。
3.申请材料提交:须在报考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勿必点击“完成上传”。
①《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学校初审签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考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②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手书并上传扫描件(录入框内写“见附加材料”,之后在“附加材料”里上传),否则视为无效。主要探讨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养、社会实践、报考湖北学院理由、对报名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
③高中阶段获五大学科大赛市级赛区银奖及以上得奖证书、科技类大赛全省二等奖及以上得奖证书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得奖证书扫描件。
④所有获科技类大赛奖项考生必须递交一份得奖项目说明报告,内容包含项目来源与背景、主要内容、本人承当部份、创新点、完成时间、成果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说明报告须在“附加材料”里上传。
⑤若科技类大赛得奖成果和其他证明材料过多未能上传完整时,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得奖成果和其他纸质证明材料可在笔试时提交。
考生只须要完成网上报考,并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即可,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但通过审核出席笔试的考生勿必在笔试时携带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笔试专家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上述次序装订浙江大学自主招生,无需另制封面。)
四、选拔流程
1.审核:我校创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考材料进行评审。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审核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浙江大学自主招生,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甄别初审。
2.综合测试:
1)审核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经专家笔试合格者择优给与自主招生让利新政。
2)审核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出席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面试和综合笔试。面试课目为阅读与素质、数学与逻辑、物理与物理探究,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笔试主要考察中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质、学科特长和综合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出席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考系统完成确认出席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出席测试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测试资格。
出席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复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分证出席综合测试。
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16日。
4)测试地点:杭州学院古荡分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考系统外网站公告。
考生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
五、资格认定与投档新政
1.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评判、公平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四川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考生综合测试总分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与让利新政。让利新政分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具体投档办法将依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进行调整)。
备注:1.在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北京市、浙江省,A档指达到北京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B档指达到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C档指达到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2.对于中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须要折算让利分值。
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我校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补报志愿:按生源地市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补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补报“浙江学院”,且补报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大类。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中考成绩均不得高于所在省份理科大专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广东省考生,其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选测课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A1B。
5.投档:按照考生中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让利分值、入选专业大类和我校模拟录取线决定投档与否。投档专业大类将与其学科特长(创新项目方向)相关。模拟录取线由生源地市级招办依照大专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录取比列测算生成。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北京市、浙江省,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由广州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入围自主资格考生补报专业志愿必须与阳光平台公示的入围专业大类一致,对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北京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课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课目要求,若不一致或不符合,导致未能投档由考生自负。
六、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考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2.网上查询审核结果时间:2018年5月初。
3.网上确认出席综合测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22日。
4.网上复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9日-15日。
5.综合测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考系统网站公告。
七、其他说明
1.我校自主招生报考及测试不缴纳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支助。
2.我校自主招生投档考生进校后转专业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其中考分数(不含加分、自主让利分)低于所在省我校(国标码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档线(含)。(在物理、物理、化学、信息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全省世锦赛中获一、二等奖考生可不受此限制)。
2)符合转到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
八、监督阻碍机制
1.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施行,中学自主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围自主资格名单、优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防止黑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举办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补习班。
3.自主招生考评过程全程录象,专家名单和笔试次序考前随机确定。
4.考生审核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投档名单均在中学专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等网站公示,推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5.学校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心态进行初审,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法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本招生简章由广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