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升学总成绩中加8分,其他项加5分。
三类天津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仅供参考)
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2.归侨子女、归侨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
3.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1-4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1-4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上述三类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19-23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011年度还没有出来,想来应该不会差太多。市三好往年都必须是当年的才可以2011也不会例外,具体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要报答学校,他们的说法才是最准确的
天津市三好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 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