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
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1、设计财务会计制度;
2、代理纳税申报;
3、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
4、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
5、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
6、培训会计人员;
7、代理记账;
8、资产评估;
9、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
10、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审计业务:
1、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3、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