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新制度下综合阶段的科目不能免试)。申请者应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财政部令第55号),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全国2010注会考试时间是统一的: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2010年注会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25日—4月8日
考几门已在考试时间里作答,必须五年内通过全部6门
考试合格后在事务所工作三年后可向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转为职业注师,工作就是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