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藏——根据西藏自治区物价局的规定,报名费为160元/科
黑龙江——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费为每科65元,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费为130元
辽 宁——专业阶段60元/科;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报名费标准为130元
北 京——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120元
山 东——每科次75元(综合考试按两科计)
青 海——每科62元
陕 西——报名费为每科40元;综合阶段考试按两科计算
上 海——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
贵 州——每科按90元收报名费
浙 江——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84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两场考试按2个科目收取)
江 西——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每科70元,综合阶段140元
安 徽——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同时收取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0元
湖 北——报名费标准专业阶段考试为每科90元,综合阶段考试为120元
广 西——每科90元(综合阶段考试按两科计算)
新 疆——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
江 苏——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
海 南——每科90元(综合阶段考试按2科收费)
吉 林——每人每科75元
河 南——每人每科次82元
重 庆——报名费50元人民币每科
山 西——每人次报名费10元、专业阶段每科80元、综合阶段150元
云 南——100元/科(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六科;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两科,共计200元)
湖 南——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报名费90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200元
广 东——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元,综合阶段的“试卷一”和“试卷二”分别按一科收费
宁 夏——报名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发[2013]18号)文件,每科75元。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 川——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收取报名费65元,综合阶段考试收取报名费130元
天 津——报名费每科60元
福 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河 北——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甘 肃——专业阶段报名费90元/科次;综合阶段报名费100元/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