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

注册会计师2021-12-15 07:08:31admin2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这是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5年内考出)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这是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在考出第一阶段课程之后的5年内考出)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两个阶段的考试全部通过后可进行以下工作:
  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注册为非执业会员: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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