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经济师2021-05-27 11:07:18admin2

一、报名条件/高会交流群202902491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高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通知所称“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算至2014年底,其中,全日制普通院校就读期间不作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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