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
报名方法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考入填写、填涂)各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相符后退回);
3、本人大一寸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上述的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按属地原则,由单位集中或个人直接到指定的当地报考点报名。
扩展资料
经济师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深化职称改革、使中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对外开放总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不再进行经济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 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十四个专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
1、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
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
1、经济学;
2、企业管理原理;
3、 统计与会计知识;
4、市场营销;
5、经济法;
6、经济数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