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部分省市规定,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而浙江省等,可以直接申请评审。
请问: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资格和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辽宁省2010年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通知,供您参考。
关于做好2010年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05 来源:信息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10]101号)文件精神,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0年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申报程序。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3、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
4、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程序。
1、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答辩。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的答辩继续采取以计算机测评代替答辩的形式进行,计算机测评分为管理、决策、公关、营销、人力资源五个类别,供参评人员进行选择。计算机测评合格人员的成绩将列入量化评审条件,计算机测评不合格人员,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计算机测评成绩,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
3、召开评审会议。召开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会议,继续采用综合评价与计算机测评成绩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模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分流人员须在〈人事(职改)部门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系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及调入时间,并提供相关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3份(装卷1份);填报《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表》一式2份;破格评审的人员,需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2份(装卷1份)。
2、提交单位综合推荐报告1份。
3、提供证明学历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装入卷内);提供论文或经济专著、译著原件、复印件(装入卷内)。
4、计算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市、各单位务于6月30日前(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将评审材料、1寸照片3张,报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报卷地址:省政府院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731房间,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