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经济师主要考《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这两科,所以主要看着两本书,要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购买规定的出版社的书籍,其它的书籍辅助即可。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3. 考试课程
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人办发 [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 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