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0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四)获中专学历后,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从 事经济工作满25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五)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 行条例》规定学历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后方可申报。
(六)原取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岗从事经济 工作一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转岗前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九条外语条件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除符合省人事部门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