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下半年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全年常设考场,考生须另行报名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