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 2008-3-28 阅读次数:12317 发表单位:院办 根据事先公布的工作程序,2008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文化测试语文外语成绩)公布如下: 艺术类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 其他所有专业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 105 155 188 三校毕业考生 123 110 154 说明: 一、根据《2008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第十三款,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二、文化测试语文外语两门成绩之和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要求的考生,根据《简章》,分别按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和三校毕业生考生的总分(含文化测试语文外语两门成绩之和、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加试成绩、三校生非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技能加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直至计划完成。 三、遇到总分同分的情况,比较文化测试分的高低,取高者;如文化测试分再同分,比较语文考分的高低,取高者;如语文考分再相同,比较外语考分的高低,取高者。 四、三月三十日20:00起,声讯电话16862340可查询考生个人录取信息。 五、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一日,《家庭教育时报》和学校网站( )公示录取名单。学校招生监督电话:68020621、68025976六、四月四日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七、四月六日9:00-15:00,预录取的考生,务必凭本人身份证和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体育馆办理录取手续,过时不候。 八、依法自主招生的一切工作,最终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学【2008】11号文件为准。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