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生遭8名同学施虐后,精神失常10年!判决后8人集体失联!理赔困难!你咋看?

经济师2022-07-25 02:21:21admin2

大家好,我是林懿

18岁女孩小邢遭8名同学施虐,精神失常10年,判决后8人集体失联,5年后只找到了6名被执行人,共支付了案款17万元。

为什么昔日的同窗同学会变成仇人,最后对簿公堂小邢和小陆都是同专业的同班同学,2009年9月28日晚自习前,小陆与另一名同学在讲台打闹,小陆摔了一跤后拍打身上的灰尘,正好落在第一排的小邢身上,二人发生了争吵。经班委调解,二人暂时平息了纠纷,但二人怀恨在心。

晚上宿舍熄灯后,小陆带着7名舍友来到小邢宿舍,要求小邢道歉,“除非我死,不然不会给你道歉”小邢说,遭到小邢拒绝后,小陆等8名同学对小邢进行推撞、拳打脚踢、嘲笑、辱骂。

“我女儿被逼得跪着说了35声“对不起”,即使这样她们还不肯罢休,用手机拍下了我女儿下跪的动作后才离开宿舍”。其父亲陈述了小邢的经过。

被打骂后的小邢精神异常,经司法鉴定为精神分裂,达到精神伤残中度。邢家将这8名同学及学校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8名同学和学校赔偿小邢549558元和207810元,判决后,学校付清了应承担的款项而8名同学的赔偿却迟迟没有履行而且集体失联。

曾国藩说“人生一日或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行一善事,此日方不虚生”。不明白小邢的室友为何如此冷漠,没有一点善心,还是每个人都挂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旗帜,你们今天的冷漠就是纵使他人犯罪,就算小邢和室友的关系不好,看到室友被打骂、下跪也不应该袖手旁观,如果有人站出来了事态就不会朝着这么严重的方向发展,一个家庭也不会遭受此磨难,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也不会就此精神分裂,生活难以自理。

自判决生效,为何集体失联,理赔困难,为何法院执行力度低被执行人不服从判决,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执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乃至有时案件并未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就已经积极想办法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而法院没有侦查权,仅凭调查往往查不到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甚至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行踪。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希望公安机关通过网络布控、网上通缉、卫星定位等侦查手段,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但公安机关启动侦查权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而现行法律又规定,被执行人是否涉嫌拒执罪需要法院调查核实。

同时,法律又规定,如被执行人无执行财产和能力,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构不成拒执罪。如果被执行人破罐子破摔,不想法赚钱偿债,或不创造条件使自己具备履行能力,又不构成拒执罪,这就留下了一个空子。

8名被执行人集体失联,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就有很大的困难,理赔也就困难。8名被执行人不仅侵害申请人的民事权益,同时也藐视法庭,藐视法律。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向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而且可以限制被执行人的出入自由,如禁止乘火车、高铁及飞机,限制出国,也可以禁止他们下代、下下代子女进去国家有关部门工作,严厉打击“失信人”。

18岁女生遭8名女同学共虐,据悉,长时间实施了漫骂,殴打并罚跪连续说35声“对不起”,然后用手机拍照等,致使其精神备受摧残而精神分裂,落下终身二级残疾。时至今日,十年后都得不到落实处理,深感我国法律的蒼白无力,公平正义的求索维艰。

我认为此事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对8名施虐者必须判罪,而不是单独罚款了事。

第一,首先当事人的学校有很大责任。竟然在晚上十奌多钟8名同宿舍同学对另一宿舍一名同学长时间施虐而无人制止,说明该校校风遭糕,管理混乱,教师失责。事情发生后,该校领导竟想用受害人18岁而推托了之,太不负责了。事情发生在不该发生的时间地点,学校是推托不掉的。至少应承担起赔付责任,非几千元所能了事的。

第二,受害女生18岁,已是完全民事能力人,那其她8名施虐者也应在18岁左右,故完全可用常人法律对她们判罪而不是单纯罚款。请看,我国在美女畄学生,因三人合虐同室女生而遭终身监禁,有钱的家长想救孩子施展贿赂歧两又被判罪。这就是美国的法律,没有半点商量逃避余地。再回头看看我们的作法,至少应对8人中的主犯严惩,判处监禁。

第三,既然判処罚款,那就应该追索其家长!不管8名同学在哪里,她们的家长是跑不了的,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理赔责任。事情发生10年了都落实不了赔付,这说明该法律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听说后來落实了17万元,但太少了,应该加大惩处力度,还受害者及家庭以起码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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