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股长是分管县(区)的基础教育工作。 其职责范围具体是:负责县(区)的基础教育包括,幼教、特教、职教、成教及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实施和巩固,检查与落实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及三校的设置、变更、撤并、调研、论证、审批、申报工作和教材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区)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以及安全管理和德育工作;负责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负责管理县(区)中小学学生学籍、建立档案及中小学生毕业证书的审核、验印、颁发工作;负责县(区)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同时,参与每年的高招、中招、学生困难补助、学校布局调整等项工作。
是教育局下的职能部门的一个负责人。其职责:宏观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制订、执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归口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审核、审批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和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执行初、高中毕业会考和中小学竞赛活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学仪器设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组织落实有关保送学校、保送学生政策;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业务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学校德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并协调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