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重庆市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各国际旅行社: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局将于2008年5月开展春季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无违法和违规行为记录;
(五)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3月13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14楼)
(二)报名程序和材料
1.远郊区县(自治县)国内旅行社从业人员及社会人员原则上可在当地旅游局报名,由所在地旅游局统一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国际旅行社从业人员、在校大专以上学生和社会人员,以及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学生等直接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同时设四个分点定时报名,即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永川区。区县分点报名时间请登陆重庆旅游职业教育培训网查询。
2.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书》人员),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或体检表,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请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其中《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可登陆重庆旅游职业教育培训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凭此表到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完善手续。
(三)外语类考试科目
本次开设的外语类考试有: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三、考试教材
中文和外语类考生均使用2007年版重庆市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试用教材,即:《导游文化基础知识》、《重庆导游》、《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重庆景区景点集萃》。时事政治内容主要是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国内外及旅游行业重大事件。
四、考试
(一)命题及评卷
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考试类别:中文类(普通话)和外语类(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
2.命题范围:依据2007版导游资格考试试用教材及时事政治。
3.考试科目:中文类(普通话)和外语类导游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3科,即:《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时事政治内容);外语类导游考生笔试科目另增考《外语》笔试(用所报考语种答题)。
4.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0日上午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5月10日下午14:00——16:00 导游业务
5月11日上午9:00——11:00 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5月11日下午14:00——16:00 外语
5.考试地点:5月1日起请登陆重庆旅游职业教育培训网查询。
(三)口试
1. 考试模式
今年口试仍采取室内模拟形式进行。
2.考试内容
口试分为两部分: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其中“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程度,“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参加口试。
3. 考试时间:5月17—18日
(四)考试收费
依据(渝价[2006]385号)文件核定收费标准,每科50元。即报考普通话类200元/人,外语类250元/人。
(五)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5月1日—8日。
2.领取地点: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3.领取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据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成绩公布、查询
考试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登陆重庆旅游职业教育培训网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1789查询成绩。
(七)录取及导游资格证书发放
2008年重庆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颁发国家旅游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办导游证IC卡后,方可执业。
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详见成绩公布信息。
五、联系方式
电话:67860025 67721664 67728850
联系人:杨卫华 钟晴
地址: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光宇大厦14楼
网址: www.cqt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