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监理工程师课件,分享下?

一级建造师2021-06-12 02:38:26网络

15年的貌似还没有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最新各大网校精华笔记

监理概论

一、监理实施程序及原则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1、建立步骤(4步)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①决策层。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③作业层(操作层)。
  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
  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5)选派监理人员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2、直线制:特点((1)任何一下级只受唯一上级命令(2)不另设职能部门)优点(1)机构简单(2)命令统一、权利集中(3)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4)决策及信息传递迅速缺点(1)实行无职能部门的个人领导(2)对总监要求全能(3)专业人员分散使用适用情况(1)能划分若干子项的大型工程(2)施工范围大,分散为工程项目(3)小型工程,工程复杂程度不高,可采用按专业分解的直线制组织形式

职能制:特点(1)设立专业性职能部门(2)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有权指挥下级 优点(1)加强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2)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作用(3)减轻总监负担 缺点 (1)下级受多头领导(2)直接指挥部门与职能部门双重指令易生矛盾,使下级无所适从 适用情况(1)大中型工程(2)专业性、技术性复杂的工程

直线职能制:特点(1)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指挥权,对部门工作负责(2)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部们的参谋,只对下级业务指导 优点(1)直线领导,统一指挥(2)职责清楚(3)目标管理专业低 缺点(1)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2)信息传递慢,不利于沟通 适用情况(1)大中型工程(2)专业性、技术性复杂的工程

矩阵制:特点(1)纵向管理系统为职能系统(2)横向管理系统是按职能划分的子项系统 优点(1)加强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2)有较大机动性(职能人员调动)(3)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最佳结合(4)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及人员培养 缺点(1)纵横向的协调的工作量大(2)处理不当易生矛盾适用情况(1)复杂的大型工程(2)施工(监理)范围较集中

 3、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三、监理规划的编写
  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一般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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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1、风险评价
  (1)风险量指标对风险进行评价,以前多为定性分析,现大多为定量分析。风险损失的衡量就是定量确定风险损失值的大小。
  (2)风险量的计算
  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潜在损失的乘积即风险量,概率一般用p表示,分为小、中、大三个级别;潜在损失用q表示,分为小、中、大三个级别,风险量用R表示,R=pxq。R越大则风险量越大,R越小则风险量越小。
  (3)风险对策
  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担保。
  保险这一风险对策的缺点首先表现在机会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为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需根据特定建设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保险范围、免赔额的大小等加以综合考虑,因而保险谈判常常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进行工程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产生心理麻痹而疏于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五、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工程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各单位归档工作内容
  (1)建设单位职责: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受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2)施工单位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各地城建档案部门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两个重要报告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总监应该组织专业监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工程质量复检,合格后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在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的要求,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对提出的整改,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在招标程序中,根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注意:①我国招标方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②邀请招标的被邀请者应不少于3个具备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③如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时,该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④有从事该业务的营业场所及资金;⑥有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⑥有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人选专家库(从事相同领域工作满8年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水平者)。④招标人要修改、澄清招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合同无效的情况:①以欺诈手段订立;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

5、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应掌握:

①程序有效性——处理各项业务(如工程延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等)都要按一定的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也就是体现在操作上、处理上的“操作程序化”,按规定程序操作才有效。

②时限有效性——在执行任何程序中,都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才有效,超过规定的时限就无效,或得到相反的结果。

③书面的有效性——监理工程师一切指令、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申请等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才有效,如紧急情况来不及,也可以口头的方式提出,但必须在一定时限内进行书面确认。

6、在招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广告;

(2)资格预审文件;(3)招标文件;(4)合同协议书;(5)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6)编制标底的有关文件等。其中,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几大部分,以及投标书等其他文件

7、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当不迟于变更前的14天,书面通知承包方;若属于改变原工程标准或超过原工程规模的变更,还应报原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承包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若承包商要求对原设计变更,应经工程师同意,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方的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的一切责任。承包方提出、经工程师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合同价增减、发包方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如下途径寻求解决:①协商和解;②有关部门调解;③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调申请仲裁;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拆。
  4、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1)、工程试车。包括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要对设备运行的性能进行检验。工程试车的组织,试车中双方的责任,竣工验收应达到的条件。
 2、索赔成立的条件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的目的:费用和工期索赔
 4、给乙方延长工期的条件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ⅰ)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ⅲ)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竣工初验收的程序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2)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设计变更

(1)不论谁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必须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3)注意随时掌握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通知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避免产生潜在的设计变更及因素;

(4)加强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

(5)对设计变更要求进行统筹考虑,确定其必要性及对工期j费用等的影响;

(6)严格控制对设计变更的签批手续,明确责任,减少索赔。

2、工程质量问题成因有: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查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处理方式:

①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②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③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4、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①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保护现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②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有关的证据.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回避;

③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原设计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予以审核签认;

④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处理;

⑤施工单位处理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各方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鉴定。

5、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有:①修补处理;②返工处理;③不做专门处理。不做专门处理的条件是:①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②可以经过后续工序弥补;③经法定单位鉴定合格;④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能满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隐患;符合经济的合理原则

投资控制

一、索赔费用的计算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1)实际费用法。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2)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由于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却因为想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3)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二、流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

1、流水施工参数
  流水施工参数包括工艺参数、空间参数和时间参数。
  (1)工艺参数主要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用以表达流水施工在施工工艺方面进展状态的参数,通常包括施工过程和流水强度两个参数。
  1)施工过程。组织建设工程流水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需要而将计划任务划分成的子项称为施工过程。
  2)流水强度。是指流水施工的某施工过程(队)在单位时间内所完成的工程量,也称为流水能力或生产能力。
  (2)空间参数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用以表达流水施工在空间布置上开展状态的参数。通常包括工作面和施工段。
  1)工作面。是指供某专业工种的工人或某种施工机械进行施工的活动空间。
  2)施工段。将施工对象在平面或空间上划分成若干个劳动量大致相等的施工段落,称为施工段或流水段。
  (3)时间参数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用以表达流水施工在时间安排上所处状态的参数,主要包括流水节拍、流水步距和流水施工工期等。
  1)流水节拍。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某个专业工作队在一个施工段上的施工时间。
  2)流水步距。是指组织流水施工时,相邻两个施工过程(或专业工作队)相继开始施工的最小间隔时间。
  3)流水施工工期。是指从第一个专业工作队投入流水施工开始,到最后一个专业工作队完成流水施工为止的整个持续时间

1、“四主”: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

2、我国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个人独资监理企业 )等几类

3、期望损益值=(收益发生的概率×潜在收益值)+(风险发生的概率×潜在损失值) 在计算期望损益值时,若对潜在的收益取为正值,则潜在损失应取负值。期望损益值为正且数值愈大,表示可能的效益愈高,应优先选取

4、若名义利率为r,在一年中计算利息次数为m次,则每期的利率为r/m,假定年初借款P,则一年后的复利本息和为F=P(1+r/m)m”。实际利率i可由下式求得:

7、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目标控制时应采取组织方面措施、技术方面措施、经济方面措施、合同方面措施

8、监理规划作为监理组织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的技术组织文件

9、(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

(2) )施工招标阶段,应在招标开始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规划。

(3)施工阶段宜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10、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以下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4)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

(5)业主对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熟悉有关控制标准及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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