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地址分配暂行管理规定第一章 申请IP的条件 申请IP地址首先要 成为CNNIC的联盟成员。 申请IP地址需提交联盟成员地址使用规划表格(IP Request表格)、网络拓扑图、设备清单、网络发展规划设计方案。 (递交方式为 电子邮件 方式) 第二章 继续申请IP的条件 继续申请IP地址的联盟成员的上批地址的利用率达到80%时,则可向CNNIC分配联盟提出申请得到更多的地址。 继续申请IP地址的联盟成员要给出下一批地址申请的IP Request表格,特别要认真填写IP Request表格中的cust-network项和infrastructure项,用以说明使用率已达到80%。 联盟成员必需根据所填写的Cust-network项,在APNIC Whois数据库中进行注册。 第三章 CNNIC对IP地址的分配方式 CNNIC会对联盟成员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如果联盟成员申请的IP地址量大于 CNNIC分配窗口 ( CNNIC分配窗口 定义见第七章) 则CNNIC将其材料递交APNIC进行审核。 APNIC审核通过后CNNIC才有权分配地址。 CNNIC将根据成员目前实际的需求向成员发放IP地址, 其余IP地址CNNIC会为成员保留一定时间,当成员满足继续申请IP的条件后,CNNIC才会分配保留IP。如果保留时间超过CNNIC的规定时间,则CNNIC可以不再为其保留此段IP地址。 第四章 CNNIC对IP地址的管理方式 CNNIC分配地址给联盟成员后,会进行跟踪地址管理。 CNNIC会定期让联盟成员报出其现在IP地址使用的情况。 CNNIC如发现联盟成员,没有按照CNNIC各项管理规定,使用IP地址则CNNIC有权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联盟成员地址的分配和使用需遵循的原则 联盟成员每向其用户分配IP地址时,如果分配的地址量大于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定义见第七章),则其必需递交该用户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规划(Second Opinion表)给CNNIC。 CNNIC对其Second Opinion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成员才能分配IP地址给其用户。 CNNIC 有权要求成员提交详细的IP使用报告,各联盟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CNNIC的工作。否则CNNIC会收回该联盟成员的地址。 IP地址是全球共享的资源,各联盟成员不得利用IP地址牟取暴利,如有此类事件发生,CNNIC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该成员的地址,并取消成员资格。 IP地址的分配与使用应参考RFC2050,高效率的地址利用可以缓解当前32位IP地址的枯竭之势。 CNNIC对联盟成员IP使用的一些规定。静态IP地址分配CNNIC不支持联盟成员在拨号服务器上使用静态方式分配地址。 名方式的虚拟主机虚拟主机实现方式有两种,名方式和IP方式。CNNIC支持用名方式作虚拟主机,而 非IP方式作虚拟主机,因为IP方式的虚拟主机会对IP地址造成浪费。 局域网中私有地址的使用CNNIC鼓励在普通局域网中的PC使用私有地址,它们可以通过地址转换方式联 INTERNET从而节约IP地址。 第六章 APNIC数据库更新 CNNIC分配IP地址给其联盟成员前,必需将此段地址在APNIC Whois数据库中注册。 联盟成员向其用户分配IP地址前,必需去APNIC Whois数据库中注册。其中用作主机托管的IP地址也需要注册。 第七章 CNNIC分配窗口 和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说明 CNNIC分配窗口 CNNIC分配窗口是由APNIC管理的。 APNIC用此窗口来限制CNNIC可向其成员分配的最大的无需APNIC审核的地址空间。 任何成员的IP地址申请量如果小于 CNNIC分配窗口,则CNNIC无需将此成员的IP申请递交APNIC审核。 如果成员申请的地址量小于 CNNIC分配窗口,则申请时间将会缩短。 CNNIC目前的分配窗口大小是/19(32C)。 CNNIC分配窗口 将根据CNNIC对APNIC IP地址分配政策的理解而提升。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是由CNNIC管理的。 CNNIC用此窗口来限制联盟成员可向其用户分配的最大的无需CNNIC审核的地址空间。 如果任何联盟成员的用户,从该联盟成员申请的IP地址量小于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则该联盟成员无需向CNNIC递交Second Opinion表。 每个联盟的初始的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为0。 联盟成员分配窗口 将根据联盟成员对IP地址分配政策的理解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