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3年。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1年。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学历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3)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5)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2科,只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一科)考试条件: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