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文件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不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其他专业由建设厅与人事厅协商确定。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所在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经同级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后到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名。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资料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省级建设、人事部门审定后由省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驻豫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