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级建造师的考试科目来分析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附: 新旧专业对照表 新专业 原专业
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合并) 房屋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合并) 矿山工程 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合并) 电力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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