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类别】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获得相应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担任对应专业项目的项目经理。另外,一个已经获得某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还可以通过考试申请另外专业的增项资格,这样就可以担任不止一种专业工程的项目经理。
【其他】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