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宣判常仁尧当庭上诉

考研2022-10-28 16:37:10佚名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薛莎莎 廖艳

7月10日,备受关注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宣判,河南省栾川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据央视报道,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打老师案被告上诉

庭审现场,打老师的被告人常某尧。栾川县法院供图

7月10日,常仁尧妻子洪欢告诉澎湃新闻(),不认可判决结果,将继续上诉,并称“要状告被打教师”。

打老师案被告上诉

网传的常某尧(右)打老师张某林的视频截图。

打老师案被告上诉

6月12日,该案首次开庭,庭审时长5个半小时,当日被打的老师张某林并未出庭,公诉机关宣读了他的陈述。

《起诉书》显示,检察机关认为,常某尧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某林,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并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常某尧在投案途中被侦查机关捕获打老师案被告上诉,可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寻衅滋事罪,常某尧表示,不管怎样,打人不对,视频传播(出去)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他向张某林及其家人道歉,也委托家人对张某林做些经济补偿。对于自己犯的错,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接受处罚。如果法院判他无罪,他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前,常某尧称殴打老师张某林,是因上学时收到张某林的歧视和体罚,舆论谴责常某尧的同时,也对当年是否存在体罚行为颇为关注。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一条”学生拦路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发河南省栾川县,事发时间则是数月前的7月。

2018年12月16日,被打老师张某林向栾川警方递交了一份控告书,称常某尧殴打谩骂老师,蓄意录像和在网上传播。

2018年12月20日,栾川警方通报,当月17日,该局接到中学教师张某林报案。

2018年12月20日11时20分,栾川警方通报,在杭州铁路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常某尧抓获。

2019年6月10日,常某尧的妻子在网上发帖对丈夫的行为道歉。其称“打老师不是早有预谋或者存心报复”,而是时隔二十年后打老师案被告上诉,偶然间遇见了张老师,“冲动之下动了手”。

2019年6月12日,“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首次开庭,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曾围绕打人者常某尧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展开辩论。庭审辩论环节中,常某尧的辩护人表示,常某尧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但未犯罪。公诉机关则认为,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量刑。

2019年6月12日,栾川县人民法院通报,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9年7月10日上午,“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在河南栾川县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

本期见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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