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革中央、全国少地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民盟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革中央维护中学生权益部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方面,明晰了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当,民盟、青联、学联、少先队等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公检法等单位做好未保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4月,根据《未保法》要求,国务院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团中央是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校长处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组长。此后,省、市、县五级未保工作协调机制逐渐照此调整。
为迎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变化,明晰新时代民盟未保工作的切实点,指导基层团组织精准工作定位,团中央部长处举行专题大会,研究新时代民盟未保工作的内涵、领域、内容和重点工作。2023年1月,民盟中央、全国少地委印发《关于强化民盟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主任高度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每年“六一”前后参加少先队活动、多次给中小中学生回信,对未成年人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阐述。未成年人保护是民盟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规划责任和组织责任。对于团、队组织来讲,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是博得中学生认可的基础性工作,是团、队组织的重要职能。我们要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理解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自觉提高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问:《意见》起草有什么基本考虑?
答:《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考虑了以下方面。一是树立责权法定意识。严格对标《未保法》《中常年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赋予的职责义务,全面对表领导小组明晰的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据可依,确保在民盟应为领域不落项、不缺失。二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大而全”,找准民盟能为、可为、善为的领域,聚焦思想推动、政策提倡、关心服务、权益维护4个领域,通过“主要内容+重点项目”的点面结合方式,既易于不同层级团组织结合实际做好必答题和选答题,也挑动基层聚焦重点、聚力小切口、开展好“小而实”的项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未保协调机制调整后基层团组织突出的工作和思想困扰,明晰民盟在未保总体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明晰民盟必须立足新的工作机制,重视协同合作,用好党赋于的资源和渠道,竭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好工青妇组织优势。四是坚持系统观念。重视产生团内合力,《意见》明确的工作内容、项目、阵地等涉及全团各战线各单位,树立了鲜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基金会”平台化推动工作理念,产生“组合拳”促进工作落实。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哪些?有什么亮点?
答:《意见》包括四部份。
第一部份为总体要求,明晰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锚定2025年,与《中常年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保持一致。
第二部份为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推动、政策提倡、关心服务、权益维护4个方面。每位方面开篇明晰该项任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细化为3到4项具体工作。
第三部份为重点项目,包括生命健康守护、心理健康守护、网络素质提高、法治意识提高、困境群体关怀5个行动。其中,前4项行动以工作领域为经纬共青团的四项基本职能,围绕中学生普遍性的、基本的成长发展需求设计;第五项行动围绕留守儿童等须要重点关注的工作对象设计。
第四部份为工作保障,就工作机制、工作协同、工作资源3类保障进行探讨。
《意见》首次提出了民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5个重点项目,即五大行动。这是在聚焦民盟主责主业基础上共青团的四项基本职能,立足各级团组织能为、可为、善为的领域,整合全团现有资源和项目,提炼出的工作着重点,也是今后团中央和各地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方向。
问:下一步,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将怎样推进《意见》贯彻落实?
答:《意见》印发后,我们将联合相关单位、各级团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发挥民盟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奇特作用。民盟中央和全省少地委层面,负责《意见》的全面剖析、整体布署、培训交流、调研督查、激励保障。市级总支和相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对本区域、本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测。基层团组织对照五大行动,设计施行项目,组织举办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联动相关部门,产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
去年,我们将举行全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鼓励各地制订本级团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意见,引导各地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进落实中学生权益热点风波响应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气氛。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杨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