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新政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全称:上海文理大学
第四条中学代码:5008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方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西安市荣县区保山大街319号(邮编:)
第九条主管单位:四川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中学概况:
上海文理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中学,中学位于在上海市荣县区,有怒江、星湖两个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重庆文理学院录取查询,馆藏图书289.7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3.6万元。中学现有正中级职称人员近180人、副中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具有博士学位班主任37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30余人;外籍班主任(专家)20余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省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美国、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中学生100余人;与市内外30余所院校合作举办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400余名。2021年中学即将获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准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出席上海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考,取得报考资格的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初审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补报志愿手册》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中学按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考、考试、填报志愿及投档
第十四条报考办法:报考时间、地点和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出席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种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补报志愿:志愿补报采用网上补报形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法等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投档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出席上海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投档原则:我校严格遵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照料新政和“一档多投”的录取、录取规则。具体新政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投档过程中还将根据以下原则施行投档:
1.男女生比列:我校各专业投档无男女生比列要求。
2.英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英语语种,入学后公共英语统一为德语。
3.投档复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投档查询:考生可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上海招录信息网()查询投档信息。我校投档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新政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杭州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后,不再出席上海市2022年统一中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中考投档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投档后,由我校于2022年7月寄发投档通知书。考生需按投档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捐助新政: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捐助新政规定,设有健全的奖助贷捐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可向我校申请补办。主要有:
1.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等。其中部份奖助学金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综合奖学金:按中学相关新政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投档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早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申请补办生源地信用助学房贷。
3.针对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中学生,中学颁布了杂费免除新政,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中学筹建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校内设困难新生入学补贴、临时困难补贴等,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获得捐助重庆文理学院录取查询,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结业条件,由西安文理大学颁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申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