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讲,我还真打过学生,并且打得他服气。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刚高中毕业,那时没了高考,自己也没什么事。
村里初中刚好缺老师,就找我商量去代课,每天给记十个工分。于是我就成了所谓的老师。
这一年又刚好赶上批林批孔批老师。可怜的学生连一句通顺的话都写不来,也张罗着写老师的大字报。批判老师的所谓罪行。
有一天我刚到学校,就看见墙上有一张大字报上竟写着我的名子,骂我是孔老二的孝子贤孙。
我当时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找到写大字报的那学生一看,原来是我本家的一个侄孙子。
我气不打一处来。顺手就是两巴掌:你说我是孔老二的孝子贤孙,你管我叫爷。你是孔老二的啥?那小子语塞。
我又打了两巴掌:
错了没有?
错了。
改不改?
改。
去,把那东西撕掉。
那小子乖乖儿地去了……
后来我继续上了学,毕业后去县城一所中学教书且还当了校长,不但自己再没打过学生,还时时提醒老师不得打骂学生。
社会调查:作为老师,你打过学生吗?实话实说,笔者做了20多年的一线中小学教师了,前10年真的经常打学生,还发生过学生被打跑不回家的情况!后10年就再也没有打过学生了,都是靠说服教育,说服不了,就交给学校处理,自己不会再冲动打学生。当老师的前10年里,我为何会经常打学生呢?笔者从三个方面来谈:
第一、法律知识欠缺,不懂得打学生是违法违规行为,一味地按照自己上学时,老师管理我的模式来。笔者20年前从南师大毕业后就直接上班当老师了,并且一上来就被学校安排做高一班主任;更为奇葩的是,当时老师奇缺,按我们校长的话来说:“你是南师大的高材生,能者多劳”,一下子安排我带三个班的班主任,还是跨年级:高一两个班,高二一个班。当时笔者真的是给搞得焦头烂额,但是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一来学校新搬迁,太缺乏人手了;二来我是新毕业老师,必须不折不扣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就这样硬是干了一个学期,后来随着其他任课老师的逐渐到位,我才得以解脱;那个时候啥教师培训也没有,就是赶鸭子上架,只能按照自己做学生时老师的办法来,学生不听话,该揍就揍,可是从来也没出过事!
第二、管理经验欠缺,老师也是需要逐步成长的过程,当时年轻气盛、特别追求完美,希望自己的班级出类拔萃。当初我们学校里,就我一个南师大毕业生,并且还是双学历,领导宠着,同事们惯着,学生们敬着;进而也养成了我自以为是、好大喜功、争强好胜的秉性,明明自己非常欠缺管理学生的经验,但是依然是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都是为了学生好,所以对于那些经常犯错的学生,动辄就打骂。直到后来,我们学校有位老师因为大学生出事了,笔者才猛醒:那也是一位新毕业两年的老师,课堂上有学生捣乱,让他上不下去课了,作为班主任,对这种顽劣孩子就是先拉到办公室揍一顿,结果揍出事来了,孩子躺地下口吐白沫昏死过去;家长不愿意了,最后是那位老师拿了5万赔偿,私了的!
第三、那个时候都是家长教唆老师打学生,我打了他的孩子,他还非得请客吃饭,认为我对他的孩子特别上心。有了这件事之后,笔者虽然心有余悸,但是仍然没太当回事,直到有一次,我打了学生后,那孩子居然离家出走,连续两天没有到校,这下我真的慌神了;赶紧跟学生家长联系,孩子父亲来到学校后,我给他说明了情况,谁知道这位家长更大条,反而安慰我说:老师放心,这孩子就是个孬种,他跑不远,估计躲到他姑姑家去了,我这就把他弄回来。还好,让他言中了,还真的是“知子莫若父”啊!孩子回来要继续上学,我哪里还敢继续要啊,就劝说孩子父亲,让他转班吧,我可以帮你转;这位父亲不干了,说我对学生特别负责,哪也不去,就呆在我班里,还要请客吃饭送礼。饭吃了,礼没收,孩子留下了,不过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打过学生!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老师打学生,那已经是过时的老黄历了。当年,我们的教育法规不健全,再加上代代相承的教育老传统影响,还有家长的纵容支持,老师大学生似乎天经地义;现在不同了,未成年孩子,不仅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人保护法》,而且《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老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中也是对此一票否决。明明知道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事,老师何苦知法犯法去打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