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其驾驶,是对交通肇事存在侥幸心理,交通肇事只处罚司机,对乘客没有任何的威慑。而法律之所以对人进行制裁,无非是人在能选择善的时候选择了 “恶”。如果乘车人可以选择制止司机醉酒驾车而不制止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乘车人对醉酒司机的制止,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在保障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于此类普遍道德,当然可以用法律加以强制推行。
喝酒前是朋友,喝酒后是仇人。这是血的教训,酒,还是自己漫漫的品偿吧。否则,后患无穷。
玛莎拉蒂撞宝马案被告仍未当面道歉,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你怎么看?
能怎么看?世上不公不平之事太多,就像那些未成年犯罪案件一样,被杀者未成年死了便也死了,杀人者未成年却不能判死刑!这公平吗?有天理吗?不公平!!!
但是你仍要相信光明存在,法律是人定的也要符合不同时期人的发展,改变总会伤筋动骨,人类总在忍痛前行。
只要受害者家属不放弃,在现在的互联网全覆盖下丑恶总会被剪开,恶行当食恶果可不是一句道歉能了的!
河南永城市玛莎拉蒂车主酒驾逃逸后,撞上宝马又致2死4伤,会怎么判刑?
您好,谢谢邀请。
河南永城市玛莎拉蒂女车主的案件,该怎么判刑?
这事现在已经炒得很热了,是因为它显得比较离谱,据说他父亲是当地富商。
关键是,事故情节比较恶劣,两女一男三个年轻人午夜喝酒,然后开着豪车横冲直撞,一连撞了8台车都不停,继续作,直到闯了大祸。
在案件中,肇事者醉驾、擦碰、逃逸、追尾猛撞正常等候红绿灯的宝马、致2人死亡多人重伤、致宝马车损毁……她把“交通肇事罪”里的严重情节占全了。而交通肇事罪最高刑只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太便宜她了。同时,因为她的犯罪故意明显,以主观为过失的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合适。
事实上,当地警方两次通报都是说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本罪查处是合适的。
刑法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通常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或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驾车撞人就是其中一种常见形式。
本案既撞了人,也毁了车,犯罪构成完全符合。
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这几人作的,特别是女司机,年纪轻轻的,烧包一回,最低要判十年徒刑,从其情节及重伤者预后看,判死刑也不是不可能。
具坊间流传,玛莎驾驶员酒驾证据充足,最新消息称玛莎车内三人均已在ICU抢救。事件本身很好验证了一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更害背景和家人!
这时吃瓜的开始议论玛莎的底蕴和宝马7系的后盾如何。但事件的猪脚喝酒以后以后仍然招摇的酒驾横冲直撞的作为来看,其家庭底蕴离深厚还有一定的距离。要知道,在目前法制治国的大环境下,有素质有底蕴的家庭大都在严格约束小辈,谨言慎行、严格律己!这种高素质的家庭和个人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接受高等教育,实现个人能力的突破上,哪怕各个层次的娱乐绝不会少,但也不至于去触犯这种低级别的错误。更甚,哪怕做了,也不会让人知道。只有一些摊到一些好时机突然爆发起来的家庭才会缺少这些最起码的素质教育。
一般情况下,稍有能力的家庭的小辈们,有两种前景可供发展。一个是当好人,无心争名夺利。可以依靠自己的家庭底蕴在科技教育行业打拼,最终可能会有个好名声,可能成就一个什么“家”的称谓,也继承家族的荣光。一种成为“坏人”,有足够的实力和头脑在热门行业拼杀。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个人实力。个人实力的体现哪怕有家庭背景的作用,但自己有足够的毅力去避免一些低级错误的发生,或者把问题通过自己的能力给消除。但是,玛莎事件的发生,明显的超过车内三人的个人能力的限度。
至于怎么判刑,无论两者背后有没有特有的力量,都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得受害家庭的讲解,一种是破釜沉舟不给谈。对于普通家庭或许更容易的达成条件,但宝马7系的受害者的家庭可能接受各种丰厚的条件做出妥协。无论受害7系是不是宝马760,家庭条件已经非常不错,本来该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但家庭却受到如此的打击心中郁闷之气不是一般的条件所能驱散的。到时按照酒驾至多人死亡的常规判罚的可能性极高。至于具体如何判罚,可能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