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的学前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音乐学(师范)和美术学(师范)专业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用24278单独代码进行报考。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单独投档录取。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且须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培养院校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时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派遣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学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体检复查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校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