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年浙江金华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61人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2023-02-20 18:19:01起步网校中学教育

2023年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1名,其中区级机关事业单位95名,乡镇(街道)66名。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金东区部分乡镇(街道)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金华市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250)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3月3日17时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3月3日20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3月1日9时—3月3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3月4日中午12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3月11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

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区人民法院特勤岗位面试前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该岗位体能测试、面试由区人民法院单独组织实施。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以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92038。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2023年金东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金东区部分乡镇(街道)编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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