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四)法定劳动年度段内。
(五)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报名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名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党建办(上桥新街88号,轨道交通环线上桥站2号出口40米处)。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3-65203017。
4.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报名所需资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粘贴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的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由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进行资格初审。提供相关资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公安机关联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其他事项
1.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45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五险缴纳部分)。
附件: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