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76年,是全省高职院校中举办高等教育历史最悠久的院校之一。2021年5月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现设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商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共9个教学机构,46个专业。现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大数据技术等4个广东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学生规模达20000余人,现有两个校区:曲江校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曹溪路188号;浈江校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狮塘路66号。值此学校发展之际,诚邀优秀人才,共襄发展大计。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企业、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型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优秀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引进一览表》(附件1);所持学历学位的专业原则上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需求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万/年。
(二)凡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等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分批分期进行(若招聘岗位未招满,则招聘顺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学校主页—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招聘系统网址:http://hrm.gdsspt.cn:88/recruit/desktop/index.do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简历。
2.招聘系统的学习经历(高中以后的学习经历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荣誉称号等栏目默认为一栏。应聘者可在招聘系统里点击“增加”按钮,继续填写相关经历。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系统中上传的岗位需求所需必要条件对应聘者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发现后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一)专任教师岗、教辅人员岗、管理人员岗考核
考核方式以课堂试讲、答辩为主,对应聘者的岗位专项技能、授课技巧、授课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在学校招聘网站公布。
(二)辅导员岗位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面试
凡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核总成绩在学校招聘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各位应聘者应密切关注学校招聘网站,所有关于公开招聘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该网站发布。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录用等情形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应聘者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核总成绩择优调剂。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751-6502208 人力资源部张老师、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