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7人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2023-03-18 23:04:52起步网校中学教育

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7人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编外工作人员47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并且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6.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部门转退的救援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下载填写完成)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262123742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咨询电话:0574-87461768,任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环节招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测评标准见附件3。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等,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安排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4。

(二)政治考察

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依次递补。

九、劳动待遇保障

(一)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二)用人单位提供食宿。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1: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xls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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