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
人才类别
入选条件
学术领军人才A1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阿贝尔奖、沃尔夫奖等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为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均含外籍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宁波市顶尖人才;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的院士;
4.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浙江省特级专家,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3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排名前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获奖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含海外人才项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省级引才工程入选者,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教学名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A、B类入选者,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科带头人B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55周岁,符合如下条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人选;
2.省级各类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4.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3315”计划、“泛3315”计划)创新个人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
5.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7.具有与以上相当学术地位或业绩的高层次人才。
8.或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自然科学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10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5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2篇;或顶级期刊1篇。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5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4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最多可替代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或顶级期刊论文1篇。
学术骨干C
自然科学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
优秀博士D1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2篇。
优秀博士D2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比较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特殊学科专业(思政、建筑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德语、体育等)博士学位。
师资博士后E
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理工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8周岁,符合《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