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云南曲靖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2人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2023-03-31 07:21:47起步网校中学教育

2023年云南曲靖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2人公告

云南省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夯实教育事业人才基础,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拟引进教育人才22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名单1(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名单2(95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名单3(36所,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1、2022、2023年毕业)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指定高校名单4(36所,见附件4)、指定高校名单5(6所,见附件5)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1、2022、2023年毕业)未就业本科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宣威市教育工作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9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均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引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报名开始之日前(2023年4月16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计划

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拟引进各学科高中教师22人。采取“大职位”形式进行。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免笔试类):拟引进10人。其中语文2人(宣威市第六中学1人、宣威市第十中学1人),数学2人(宣威市第一中学1人、宣威市第八中学1人),英语3人(宣威市第五中学1人、宣威市第六中学1人、宣威市第十中学1人),政治2人(宣威市第一中学1人、宣威市第六中学1人),物理1人(宣威市第十中学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类):拟引进12人。其中语文2人(宣威市第五中学1人、宣威市第七中学1人),数学3人(宣威市第一中学1人、宣威市第二中学1人、宣威市第六中学1人),英语2人(宣威市第一中学1人、宣威市第八中学1人),政治2人(宣威市第三中学1人、宣威市第四中学1人),物理2人(宣威市第九中学1人、宣威市民族中学1人),化学1人(宣威市长征中学1人)。

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2023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引进学校要求,可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数。

五、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2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并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六、引进方式

(一)发布公告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公告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报名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报名者只能报1个岗位。

报名所需证件(证明):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的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证明(须说明就读学校、毕业时间、取得的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1.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6日24:00。

(2)网络报名须通过微信二维码上传的材料:报名所需证件(证明),未就(过)业保证书、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

(3)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云南省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实施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宣威市双龙路与向阳东街交叉口南60米)。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所需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机各1份,1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按照《云南省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实施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1.需笔试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免笔试的岗位,按引进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须按比例取消或递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根据该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相应面试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未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且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分两个步骤:

(1)抽签确定面试内容及顺序,1小时准备时间。

(2)15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1.引进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面试成绩再并列,则重新组织相关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2.引进条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程序人员的,重新组织该岗位无法确定进入后续程序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根据引才计划人数,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岗位不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4.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应聘者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体检、考察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大职位选岗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九)公示、办理录(聘)用手续

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中共宣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请示文件上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如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由宣威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中共曲靖市委人オ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单位: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十一、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监委0874-7162248。

附件:附件1.指定高校名单1(42所).docx

附件2.指定高校名单2(95所).docx

附件3.指定高校名单3(36所).docx

附件4.指定高校名单4(36所).docx

附件5.指定高校名单5(6所).docx

附件6.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7.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所属部分学校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xlsx

附件8.未就(过)业保证书.doc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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