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公告(硕士)
沙洲职业工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沙洲职业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28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沙洲职业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人才网(https:// www.zjgrc.com/)、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高校辅导员(岗位代码01-02)岗位的另有要求(详见第7条)。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其中:
(1)“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3)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7.报考高校辅导员岗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级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二级院系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正职、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12333.zjg.gov.cn:7020/wsbm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16日09:00- 4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6日09:00-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16日09:00-4月21日18: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4月16日09:00-4月21日20: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张家港市人才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23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张家港市人才网上提前发布通知,报名成功者于5月4日-5月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至考点参加笔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6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01-20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21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https://www.szit.edu.cn/website/)、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报考承诺书》(未落实工作单位);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6)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个人业绩水平的证书及奖励、相关经历证明等)。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技能加试及总成绩计算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初试环节成绩、排名、面试日期等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和张家港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根据公告要求,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与内容:01-02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03-21岗位采用课堂试讲方式测试专业和业务能力,课堂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技能加试:21岗位需加试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技能操作分两项,题目现场抽取,技能操作一的考试时间90分钟,技能操作二的考试时间180分钟。两项技能操作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技能加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取两项操作成绩的平均值。
4.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01-20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2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4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6.各项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沙洲职业工学院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考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由沙洲职业工学院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沙洲职业工学院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6730023,0512-56730058。
十、本《公告》由沙洲职业工学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1358442112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36613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