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闽侯(高新区)管理部招聘公告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闽侯(高新区)管理部关于招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闽侯(高新区)管理部招收劳务派遣人员辅助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报名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拟招聘总人数1人,具体工作岗位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闽侯(高新区)管理部统一安排,工作地点:闽侯甘蔗医保窗口。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12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089587023@qq.com。面试当天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核验。联系人:卞女士,联系电话:0591-22067396。(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
四、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应于试用期前提供本人的体检报告。录取后,进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判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励、考勤等组成,月应发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间月工资降低200元。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
附件: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