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12人简章
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新户镇在职网格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新户镇现在职网格员,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4周岁以下(1979 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可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共12人。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0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机打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测评达不到及格,不予录取。
3、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录取依据,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河口区新户镇工作。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定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正式录用后月工资36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对于表现优秀的优先续签合同。正式录用后参与全镇工作人员定期考核。
2、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每年免费参加全面体检一次。
3、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冬季下午上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周六、周日除流转值班或特殊安排外可正常休息。如有紧急工作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其它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