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委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人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关于委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受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勤务辅警22名(岗位详见附件);
(二)文职辅警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26日-2005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的学位;所有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学历、身高等招聘条件
1.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和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在“四川省公共招聘网(成都板块)”发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四川省公共招聘网(成都板块)”查看相关公告,下载《招聘辅警登记表》并填报应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至2023年4月27日12:0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86号附1号(三岔一站式办证点小广场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招聘辅警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银行征信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初审合格者,现场打印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50%。
1.笔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共计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经济科级文化常识等。
2. 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网上公告。
根据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本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60分为考试及格线;低于60分及格线者为考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体能达标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达标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通知。
体能达标测试考核科目为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具体测试标准附后。测试项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达标测试所有项目均当日当场进行,对事后应聘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四)体检和心理测评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应聘勤务辅警的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格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文职辅警的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公安辅警管理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的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心理测评费用自理。心理测评结论与体检结果一并公布,体检或心理测评结果任一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参加体检或心理测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检和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放弃参加体检或心理测评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递补原则(见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五)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束后,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遵守使用单位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者,将参加由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的,首先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考试合格(勤务辅警须体测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一)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转正按东部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和相关福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除招聘公告外的后续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在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微信订阅号和微博等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公示信息,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辅导班,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对本次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辅警招聘岗位情况表
2.招聘辅警报名表
3.体测达标标准
咨询电话:028-81332277
13882035352(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28-81332255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