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笔试时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2023-04-26 07:20:17起步网校中学教育

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鱼珠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党建专职组织员;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5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45周岁;

5.中共正式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25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具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鱼珠街道办事处321室。

3.联系人:马小姐, 咨询电话:020-82398257。

(二)提交资料

1.登陆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下载并填写《鱼珠街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党务群团和街道社区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以上。如未达到比例报名人数,延迟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开考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者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阶段。

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将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招考人数。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按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398257。

附件:鱼珠街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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