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5名编外辅助工作岗人员,其中法庭岗、执行岗人员不少于3名(法庭岗、执行岗均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即1988年5月17日之后出生;
8.本人或配偶、父母为吉安市户籍;
9.入闱2022年度吉安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8日。
咨询电话:0796-8442306。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期间。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各1份;②相关证件证明及技能证书扫描件或照片;③如实填写《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吉安县敦厚镇吉州路东段人民法院八楼政治部或发送至邮箱:jaxfyzgk@163.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本院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
(二)考试流程:笔试、速录测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测试。
2.速录测试,速录测试分看打和听打各15分钟。
3.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任合同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并发放工作制服。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入职后,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按照《吉安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和《吉安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本公告由吉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