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招募政府专职消防员55人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2023-06-12 22:18:58起步网校中学教育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招募政府专职消防员55人公告

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募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鄂托克旗消防工作实际,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全旗公开招募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包含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文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募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本次招募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及消防文员,共计划招募55人,具体工作地点及岗位情况如下:

乌兰镇16人,均为消防文员;棋盘井镇共计19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消防文员4人;蒙西镇共计20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消防车驾驶员4人,消防文员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鄂托克旗户籍或鄂托克旗常住人员(由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开具居住证明,居住时间需满一年),户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6月7日,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0日。鄂托克旗户籍招录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需求时,剩余岗位将不限户籍进行补充招录,其他条件不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6月7日至2005年6月7日生人),男性,且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和有2年及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男性,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2年以上驾龄。

(五)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7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如持有财政部门注册的助理会计师证书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报考外勤岗位、监督执法岗位的考生如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有传染性疾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8、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部队未服役满期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的工休制度按照“三班轮转”模式执行,统一根据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每班人员工休采取执勤十四天、休息七天,以三班轮换的形式进行。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进入执勤战备状态,待战备状态解除后进行调休。

2、消防文员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按照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二)薪金构成

此次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实习期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5492元、消防文员5218元,入职后首次签署劳动合同为期三年,包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专职消防队员七级5592元、消防文员七级5318元,消防车驾驶员六级5792元,后期参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后调级增资。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工作期间食宿和服装等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消防文员只提供服装相关费用支出。

五、招募流程

按照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岗位考试(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体能测试/消防车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核/消防文员进行笔试考核)、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公告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公众平台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考生本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a.第一阶段鄂托克旗户籍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12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13日下午17:30。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17:30,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报名人数和开考比例核减将剩余岗位不限户籍补充招录,取消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补充招录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名。

b.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20日下午17:30。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18833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募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募单位联系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4.由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岗位考试、面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岗位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五项体能测试每项满分20分,共计100分。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在考前签订《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3)。测试结束后按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人选。如单项多人达到满分以上成绩,按照项目的分类,依据耗时短、距离长、数量多等原则进行排名。测试分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全程录像拍摄,当场公布成绩。

2、消防车驾驶员:驾驶技能考核

消防车驾驶员技能考核项目为:倒库、侧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项目。考核拟聘请专业人员在专业考试场地进行,考核细则由考官现场宣布,考核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并当场公布成绩。

3、消防文员:笔试考核

报考消防文员(内勤、外勤、宣传、宣传文秘、监督执法)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报考消防文员(财会)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财会相关专业试题。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报考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聘名额并进行公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计算后公布考生岗位成绩。按照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岗位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2、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格检测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问题联系不到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五)面试

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成绩计算:

1、岗位成绩:

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成绩=体能考核成绩×80%;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成绩=驾驶技能考核科目二×60%;

消防文员:岗位成绩=(笔试考核成绩+政策性加分)×60%;

2、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岗位成绩+(面试成绩×2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消防车驾驶员、消防文员总成绩=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心理测试

总成绩公示完毕后,将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予以淘汰,并进行顺延递补,递补考生再次进行心理测试。

(七)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募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八)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九)岗前培训公示录用

1、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格检查结果、政治考核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3天。

2、试用期

考核通过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进行定级,试用期内消防车驾驶员和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一至两月封闭式培训,消防文员参加课程集中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

3、人员递补

在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试用期过程中存在不合格或主动退出的,在不满足招录计划时,按照总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六、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众号发布信息。

(四)咨询电话:0477-6287106

(五)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doc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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