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机构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机构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职位与计划
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专业技术岗1人(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8.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nloudi.gov.cn/)、“网信娄底”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中共娄底市委网信办综合科(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三元街5号3楼305室)。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或jpeg格式,文件小于30KB,参考像素295*413)。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其中,所要求的学历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考前三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娄底市委网信办办公楼3楼3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网信娄底”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按考试成绩进行替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网信娄底”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范围。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资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委网信办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信娄底”微信公众号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政策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调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公务员、参公身份考生选调后,须放弃原有身份和级别待遇,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8-8314854、18873880521
举报电话: 0738-8313814
附件:1.公开选调岗位计划一览表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下载: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