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第一号)
发布信息,包括海南省中小学及大学考试公告、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队伍结构,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专业领域成绩优异;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本公告及《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我市在编教师应聘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即可,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9.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11.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惩戒对象;
6.、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 天,2023年7月4日-7月10日。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09:00-7月14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85;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材料需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 《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
②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③ 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
④ 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我市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即可,(附件3);
⑦ 岗位要求的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⑧ 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
⑨ 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2023年7月1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7月14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业绩评审和面试。业绩评审、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业绩评审
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业绩考核是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既往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教育观念、工作业绩、教研能力、科研成果、表彰与荣誉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资格审核
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应聘者“分应聘岗位”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按不高于竞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竞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材料评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其中: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告知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儋州市教育局还将分别同时电话告知其本人相关事宜。
3.面试
面试采取论文写作+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4.考试综合成绩
业绩评审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业绩评审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各学段学科招聘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审和考察,同时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附件4)。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儋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二)聘用的骨干教师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76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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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 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同意报考证明
4.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儋州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3日
原公告标题: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来源链接: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307/t20230703_3446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