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人公告
桐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嘉兴市、桐乡市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实际,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名(职位见文末附件)。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7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勤务一类岗位要求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满足岗位表上注明的特殊要求。 四、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饮酒驾驶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 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辞职后未满三年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 报名方法:在报名期间登录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资料。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名咨询电话:0573-88621655(市公安局辅警办,工作时间: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3)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照片。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详见文末附件)时间初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1、勤务一类岗位体能测试科目共四项(满分400分),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0分。四项总分低于240分(不包含)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其它岗位体能测试科目共三项,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年内参加过桐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的,可直接引用体能测试对应项目成绩。 (三)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范围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写作等(不制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资格复审 1、勤务一类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面试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放宽学历条件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1、勤务一类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2、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报考社区警务、治安巡逻、新闻宣传、档案助理等岗位的,未达本岗位招录人数的,可从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2. 被调剂人员未被报名岗位录取; 3. 被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4. 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如出现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替补人选,已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不再参与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政审)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布,录用公示等将在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看。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窜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桐乡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