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2021-04-23 01:21:46网络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却大有不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特定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而《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第二章第三点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中指出: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虽然真正的改革草案并未出台,但今后想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很有可能也必须先通过“司考关”才行!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布。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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