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结合我市各社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98人。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霍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至
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7.具有霍州市户籍;
8.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霍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户口、职业证书截至时间为2023年10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5.在立案审查期间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3年10月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霍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组(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组)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10月11日---10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8:00--10月22日18:00。
(3)报名网址: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一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1寸白底正面证件照。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下载并仔细阅读《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提示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对报考条件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考生是在职人员的,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同意报考证明(模板)》(附件3),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
审查坚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两天内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3年10月24日18时前完成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10月31日前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手续审核通过后,考务费全额退还。(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持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持市民政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霍州市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办理减免手续)。
4.下载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缴费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根据网站信息及时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
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霍州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达到3:1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组视情况调整、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笔试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常识;
《科目二》:专业知识。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实务、社区建设等。
(5)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经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由市招聘领导组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验证期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此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
(2)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除此以外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6)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市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再次确认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达不到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市招聘领导组负责制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由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相应薪酬待遇,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薪酬总额的80%发放。聘用期为三年,包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具体事宜均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本公告咨询电话:0357--3393170(霍州市民政局)。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霍州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社区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版.docx
霍州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
2023年10月11日